【轉知】115-1 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-115學年度屏東縣送愛心到原鄉部落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(截止日7/15)
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,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。
- 申請資格:
(一)戶籍地為屏東縣之原住民學子。
(二)家境確實清寒,且奮發向上,在品德學業方面有傑出表現,值得栽培之原住民學生。
(三)學業成績每科均須及格,由美國康德基金會認定成績總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,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。
(四)申請者須檢附家境清寒及傑出表現證明文件(附件完整者優先錄取)。
(五)軍公教子女不得申請。
(六)錄取之大學(專)學生須依規定參與該會辦理之返鄉服務志工活動,如無法配合者請斟酌申請。 - 獎學金名額:大專生上下學期30000元/人,總計六萬元整。
- 申請文件:
(一)申請書一份(推薦人可請導師或系主任協助填寫),申請書上浮貼個人半身照1張。
(二)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。
(三)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,應屆畢業生請附畢業當學年度之成績單。
(四)114學年度下學雜費繳費證明。
(五)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一份,應屆畢業生請提供畢業證書及研究所錄取通知單。
(六)清寒證明或中低收證明。
(七)返鄉服務切結書
(八)返鄉服務隊報名表。
(九)其他資料(如獎狀、證照、手冊等)。 -
校內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5年7月15日止。
-
校內申請方式:於115年7月15日前,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。
-
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,請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及簽名。
-
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,以免影響送件。
瀏覽數:
.png)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