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分班
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開設課程表
一、族語教學知能課程(共同課程):6科12學分
必 修 科 目 名 稱 |
學分數 |
必 修 科 目 名 稱 |
學分數 |
○○族語結構 |
2 |
族語教材教法 |
2 |
原住民族教育 |
2 |
族語評量與測驗 |
2 |
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概論 |
2 |
族語教學觀摩及教學實習 |
2 |
二、族語課程(依族語別分班上課):4科8學分
選 修 科 目 名 稱 |
學分數 |
選 修 科 目 名 稱 |
學分數 |
○○族語(一) |
2 |
○○族語(二) |
2 |
○○族語(三) |
2 |
○○族語(四) |
2 |
備註:
1、需修習完族語(一)始得修習族語(二),餘類推。
2、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(含)以上認證測驗合格證書者,可免修習族語課程。
3、族語學分班之族語課程可採認族語學習班課程:
(1)修畢族語初級班者,可免修族語(一)課程;
(2)修畢族語中級班者,可免修族語(二)課程;
(3)修畢族語中高級班者,可免修族語(三)課程。